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各学科特点长江大学园艺园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制定我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认真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统筹考虑学院办学目标、学科特色、考生志愿等因素,严守招生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地顺利进行。
二、招生专业
风景园林学()、园艺学()、园艺植物资源与利用()、生态学()、风景园林()、农艺与种业()
三、组织管理
(一)根据学校政策要求,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学院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学院监督委员会委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三)学院成立5个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成员为学院所有硕士生导师,在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园艺专业方向和风景园林专业方向的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并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依照“三随机”原则从复试工作小组中随机抽取5名成员具体负责并实施复试工作。
四、复试考生要求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二)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五、调剂原则与程序
(一)调剂原则
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政策执行。
(二)调剂程序
接收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都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按考生初试成绩、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
所有招生专业均为线下复试。
(二)复试比例及分数线
1、风景园林()专业按照1:1.8的复试比例组织复试,且考生同时满足条件:政治、外语≥40分,专业课均≥70分,初试总分≥270分,方可进入复试;
2、风景园林学()、园艺学()、园艺植物资源与利用()、生态学()、农艺与种业()等专业,第一志愿按实际上线人数组织复试,后期调剂人员按照1:1.2的比例组织复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2023年3月31日8:30- 17:00,长江大学西校区农科大楼3002室
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在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a.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b.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PDF文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近期免冠相片。
c.对于在2023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d.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四)复试费
每人100元,复试费由考生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以上三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园艺学()、园艺植物资源与利用()、生态学()、农艺与种业()专业的考生采用面试方式(现场问答形式)考核。风景园林学()和风景园林()专业考生采用笔试(闭卷形式)方式考核,考核内容根据学科方向特点选择不同的专业考试科目。风景园林学()学术型各方向考生和风景园林()专硕型各方向考生根据方向选择科目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安排如下:
园林植物与应用方向:园林植物与应用
园林与景观规划设计方向:快题设计(考生自备画图工具和A3纸2张)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方向:中国园林史
生态环境与生态修复方向:植物生态学
笔试时间:园林植物与应用、中国园林史、植物生态学分别60分钟,园林植物与快题设计120分钟。
试卷的批阅,将由学院隐去学生姓名,随机抽取专业老师组成阅卷小组完成批改,给出成绩(简称试卷盲阅)。
2.外语能力测试(面试)
面试对象:所有招生专业考生。
面试内容: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素质考查(面试)
针对所有招生专业考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4.其他说明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第一批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2023年4月1日-2日,具体地点另行安排。
(七)复试成绩与拟录取考生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5%+综合素质考查成绩×25%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20%]×60% +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学院及时将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八)体检
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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