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舟舟教育培训网!
舟舟教育培训网

一站式教育培训

招生与学习平台

唐山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批备案管理办法.doc

来源:代理招生网  作者:招生通   2023-02-21 阅读:192

附件:

唐山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批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和加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审批备案管理,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第三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包括在本市及辖区(市)县或外市通过报刊、广播、电视、路牌、印刷品和霓虹灯等媒介,以刊登、播放、张贴、散发、邮寄等方式发布的各类招生简章和广告。

第四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即:在县级新闻单位发布信息的,由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在市级新闻单位发布信息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可以在县级新闻单位发布。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按照规定分别到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时做好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批备案工作。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备案,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不得擅自在各类媒体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

第五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前,实行分类报送备案审查。属电视形象广告、电视宣传片、电台播报等影视声像招生宣传信息,必须提供与母带内容一致的拷贝DVD光盘一份进行报备;属报刊杂志、印刷类、张贴类需提供纸质样稿和电子稿报备;属网络媒体和校园网发布的,需提供电子稿和纸质样稿。不提供不予备案审查。

各校报送招生简章和广告,每刊登、播出、印制一种,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备案一次。在相同媒体发布同一内容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在备案有效期内不需重复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凡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属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凡因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现学生入学学籍纠纷,由学校负责全额退回所收费用;出现法律纠纷,由学校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拟刊播招生简章和广告唐山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批备案管理办法.doc,应填报《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广告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学校加盖公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后,于发布前10个工作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审批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在备案表中注明“已备案”的字样并加盖备案专用印章,其中一份由审批机关存档;一份交广告发布媒体制作相关宣传资料;一份由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存档。审批表中如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已备案”字样及备案专用印章,各广告发布媒体不得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发布广告。凡刊播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查处。

第七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广告备案文号格式统一为:()劳民广字()第A(或B) 号。其中第1括弧内填写市、各区(市)县简称,第2括弧内填写当年年份,空格中填写编号。A代表学历教育招生,B代表非学历教育招生。

第八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招生简章和广告披露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不齐全的退回重办;对符合要求的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内容会稍有编辑,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本网页所展示的有关【唐山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批备案管理办法.doc】的信息/图片/参数等由的会员【 】提供,由舟舟教育培训网会员【 】自行对信息/图片/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本平台(本网站)仅提供展示服务,请谨慎交易,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本平台(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在本网页可以浏览【唐山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批备案管理办法.doc】有关的信息/图片/价格等及提供 【唐山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批备案管理办法.doc】的商家公司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

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您致电15932669617,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舟舟教育培训网的关注与支持!

官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