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五大连池市2021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春季)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春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21】67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1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05-20 23:56:10黑龙江佳木斯市向阳区2021认定教师资格通知(春季)
2021-05-20 23:56:08天津市2021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2021-05-20 23:56:23黑龙江佳木斯市前进区2021认定教师资格通知(春季)
2021-05-20 23:56:09黑龙江黑河市2021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春季)
2021-05-20 23:56:10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春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21】67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1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05-20 23:56:10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绥化市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驻绥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驻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
2021-05-20 23:56:12